但是,雖然論文發表的作者很多,卻很分散。一個單位內每年夠評審資格的作者并不是很多,甚至只有1-2個。一些從事論文代發的機構或個人如果業務不多,那可能收入就變得很低,于是他們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,不惜開展論文代寫的業務。這就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,變成了幫人造假的槍手行為。一個很明了的事情,如果一個單位或個人提供代寫業務,那他一般每個月的業務也不是很多,甚至可能只是個新手,弄不好會出現捐款跑人的情況。如果業務較多的單位,是不會冒險去做代寫業務的。
再說說論文代寫業務,其實背后并沒有什么專業人才幫你代寫。代寫的文章基本都是從知網或萬方等數據庫里找出來的論文拼湊的。這種論文如果公開發表了,也會被錄入數據庫。將來所有的人都可以檢索到你的文章。一旦被人發現論文是抄襲的,將來你是有口難辯。這種事情并不少見。很多的高校教授甚至院長們,被人找出論文抄襲,最后落得職稱丟了,工作也丟了。何苦呢?要知道,代寫的論文一經發表,就不能隨隨便便撤回來了。公開發表的論文,是要對全社會公開的。有的人覺得一年幾百萬篇文章,別人怎么可能找到我的論文呢。這種僥幸心理別有。論文都是檢索的。如果你抄襲的文章是關于高鐵方面的,全社會的高鐵方面的學者都會從數據庫里檢索高鐵關鍵詞的文章,從幾百萬篇文章中找到你的文章太容易了。抄襲的文章的原創作者通常也在這群檢索者中,發現你文章是抄襲的實在太容易了。
論文代寫其實就是論文代抄,與其讓別人代你抄,還不如你自己抄得更放心。自己抄的改了什么地方自己還清楚,至少不會出現媒體報道的某些教授100%抄襲別人文章的情況。這種文章肯定是論文代寫的人干的。
另外,如果你文章是自己原創的,也不要向那些提供代寫的單位和個人投稿。因為如果你最后不愿意通過他們發表,他們可能會把你文章賣掉。所以,最簡單的辦法,投稿咨詢時,就表示自己沒有文章,問對方能否幫忙代寫。如果對方說可以代寫,那就不要理睬他了。文章投稿給他就是個大麻煩。正規的單位是絕對不會提供代寫的。正規的單位一定會提供單位賬戶。通過對方的單位賬戶辦款更安全。不少個人因為沒有多少業務,經常冒充雜志社,最后辦款卻只給個人賬戶。這些人哪天消失了你都不知道咋找。如果對方有單位賬戶,即便額度少不能報警,也可以打打12315或當地工商局的電話。
另外,最近偷作者文章的特別多。主要是因為各雜志刊發論文增加了原創性檢測的一項。如果文章是抄襲的,直接就查出來的,所以那些代寫機構為了讓文章是原創的,就偷那些剛投稿最后卻不發表的作者的文章。這種事,最后不單是被偷文章的作者的權益被侵害了,找他們代寫的作者更是冤大頭,直接被冠以偷文章的惡名。
最后,我們再次呼吁廣大作者和同行們,共同抵制代寫,共同規范論文行業。